(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52條規定:“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必須符合藥用要求和安全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44天規定:“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管理辦法、產品目錄和藥用要求與標準,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制定并公布。”
藥用玻璃瓶各類產品的性能、指標等各種檢驗項目,特別是對玻璃化學性能的檢測參考ISO標準增加了耐水、耐堿、耐酸性能的檢測,為使藥用玻璃瓶的各類產品適應不同性質、劑型的藥品,對化學穩定性的鑒定提供了更多、更全面、更科學的檢測方法,從而保證藥品的質量。
冀公網安備130981020005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