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頭林都藥用包裝有限公司專業生產各種
玻璃瓶,并根據客戶的要求進行設計,我們從設計的功能上主要體現玻璃瓶的容裝性、保護性與方便性;同時輔佐包裝造型與裝潢設計體現顯示性與陳列性。結構設計所需要達到的要求與裝潢設計、造型設計是不同的,主要有以下幾條:
⑴ 容裝性
產品依靠玻璃瓶進行容裝。產品有固態、液態等形態,體積、數量各有不同。在進行結構設計時,應充分考慮玻璃瓶的容裝功能,必須能夠可靠地容裝所規定的內裝物數量。如盛裝膠囊時,應要容裝所規定的數量,這種容裝功能既要考慮能容裝下規定數量的產品,又要預留適當的空間。又如口服液瓶應有一定的空間,以免流通時因瓶子壓力增大而破裂。
⑵ 保護性
玻璃瓶的首要功能是保護商品,這主要是由結構設計來完成的。產品生產出來后,要經過一系列流通渠道(裝卸、運輸、儲存等)才能到達消費者手中,由于氣候條件、蟲鼠、倉儲等因素以及流通中各種外力的作用等影響,都會給產品帶來不同程度的危害。結構設計的目的正是針對這些不利因素采取技術措施加以保護,既包括對內裝商品的保護,也包括對包裝自身的保護。一般來說,結構設計主要考慮其載重量、抗壓力、震動、跌落的性能等多方面的力學情況,考慮是否符合保護產品的科學性,如防潮、防銹、防霉、防污染、防盜竊等。
⑶ 方便性
玻璃瓶具有廣泛的方便性,方便功能一般包括方便包裝、方便運輸、方便裝卸、方便堆碼、方便儲存、方便銷售、方便攜帶、方便開啟使用、方便處理等。在設計時,要考慮到消費者的實際需要。包裝的方便功能對產品銷售會產生巨大影響,設計時應認真考慮。瓶裝液體若瓶口太小就不方便灌裝和使用等。
⑷ 顯示性
產品必須具有明顯的辨別性,在琳瑯滿目的貨架陳列中以自身顯著的特點使消費者產生強烈的視覺沖擊。
⑸ 陳列性
玻璃瓶必須在充分顯示商品的前提下具有良好的展示效果,或者說具有理想的吸引力,以誘使消費者當場決策購買,或留有深刻印象,以便于下次購買。
此外,還要注意在批量生產的情況下,必須考慮到生產工藝上的合理性。再美觀的包裝如果因結構過于復雜而不能適應批量生產,仍不是優良的包裝。為了能適應生產需要,我們在設計包裝結構時,應盡可能用“簡單的方法”制作大批量生產的
玻璃瓶;商品社會不可忽視成本核算,要降低成本,增加競爭力,就必須把好經濟這一關。